台灣同運現場:2001箱屍案:排山倒海的媒體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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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喀飛

2001年2月6日台北景美發現一具裝在皮箱內的裸屍,死者為台北大學林姓大學生,法醫證實是窒息致死,也在死者身上發現他人體液,專案小組懷疑這是同志殺人事件。棄屍、裸體、大學生、性,這些要件正好是社會新聞最愛捕捉的八卦元素,於是媒體展開一整個月瘋狂追逐、標題聳動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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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同性戀、性、命案,涉及的元素,正好是媒體最愛渲染的社會新聞類型。)

媒體瘋狂 臆測杜撰滿天飛

2月8日東森新聞報導:專案小組採集到死者身上有兇手精液。幾小時後,東森新聞又說:警方否認媒體報導內容。2月9日聯合晚報頭版斗大標題-「箱屍案 誘殺?死者電子信有強暴棄屍情節」,內文報導:「死者生前電子郵件發現一封信內容疑似以死者化身為主角,在暗巷遭強暴後殺害裝在旅行箱棄屍,內容竟與案情十分吻合,猶如『預知死亡紀事』,相當驚悚。警方閱讀後,不排除死者是遭人依此電子郵件內容誘殺。」當晚中央社則說:「辦案的文山一分局、刑警大隊否認聽聞這信件內容。」2月10日媒體報導:某三溫暖老闆被警方鎖定,警方宣稱該名老闆是零號,認識死者,還介紹其他人給死者認識…。隔天新聞:警方正從這家同志三溫暖櫃檯錄下的錄影帶中一一檢視可疑者。2月12日聯合晚報大標題:「涉案男子為海洋大學教師」,報導還指稱警方已向海大校方查過。2月12日東森新聞:「專案小組12日鄭重否認有關媒體報導警方已將海大某教師列為涉案對象。」類似的臆測又澄清戲碼,重複在媒體上演。

Screen Shot 2016-08-11 下午7.19.52(媒體瘋狂追逐案情,使得警方辦案內容不斷被曝光,尚未有確切涉案證據的嫌疑人,都被媒體繪聲繪影大肆報導,儼然一場大型獵巫。)

友人成嫌疑犯 一一遭約談

警方帶走死者電腦主機,從e-mail中找到30多位曾聯絡過的人,一一約談。並且透過線索追查死者上過的同志網站,企圖查出曾和他聊過天的人。有些被通知到警局的同志,擔心去了會被出賣上新聞,找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由當時的秘書長賴鈺麟陪同前往警局說明。

死者皮夾在西門町被找到,警方拿著死者照片地毯式追查周邊場所,企圖尋找曾和死者互動過的人。電視台記者帶攝影直衝西門町男同志三溫暖樓下拍攝,嚇得老闆緊急致電同運人士賴正哲求救。

媒體:同性戀交友危險? 同志團體發表聲明

媒體開始臆測、窺探男同志性愛,台視記者打到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問:「同性戀交友是不是比較危險?」、「同性戀是不是常常喜歡玩Sm?」

2月8日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和性別人權協會發表「讓事件回歸事件,莫倒果為因,污名同性戀」聲明(註1,呼籲「社會和媒體在事實查明前,不應妄加議論及猜測,對當事人和家屬將造成困擾或傷害」、「不應以性傾向的不同,誇大交友危險」、「性傾向不是錯誤也不是罪,社會事件發生,不應把錯誤歸結到是性傾向所造成」、「對同性戀進行窺密式渲染報導,強化對同性戀負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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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大量的偷窺式報導、充滿偏見地指涉同性戀,王蘋與喀飛聯名投書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呼籲社會停止傷害同志社群。)

攝影機不顧隱私 網路社群恐慌

然而這些呼籲,阻止不了媒體的瘋狂。儘管各線索還在查證,或後來證實無關案情,依然一日一爆,對未經證實的嫌疑人大幅報導,加油添醋寫得好像已經確認兇手是誰。

當媒體瘋狂尋找死者,同志社群風聲鶴唳,BBS、同志網站熱烈討論,有人匿名放出死者曾在哪些BBS出沒的風聲,甚至以死者之名發文,企圖誘導警方辦案方向,引起警察和媒體注意。

電視台攝影機到北大電腦中心拍攝同志討論區頁面及使用者個資,無遮掩地在電視播出。當年,同志出櫃壓力仍大,這些追查引起習慣匿名使用網路的同志社群恐慌,當時我是同志BBS站「彩虹夜總會」的站長群,緊急和其他站長會商採取更嚴密措施,避免使用者隱私遭傷害。

巨大傷害 堪稱三大汙名事件

延燒一個月後,警方在3月3日宣佈破案,逮捕了24歲廖先生,電視台攝影機繼續以張嘴巨獸之姿,逼問他為何害死林姓死者?檢方查出,廖和死者是在同志性虐主題聊天室認識相約,進行套頭性愛時使用Rush塞鼻後,兩人昏睡而未能將林同學套頭塑膠袋取下造成窒息。

警方原移送的「殺人致死罪」,檢方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二審和更一審時,法官則以其有機會避免悲劇,卻沒注意導致命案,再度更改以殺人罪重判13年。直到2007年更二審又再逆轉,法官認定無殺人犯意,依過失致死和棄屍罪判刑3年8個月。

新聞落幕,影響卻沒停止。過去十幾年來,同志背負強烈刻板偏見印象,而製造出最嚴重汙名的就是三大社會事件,箱屍案是其一(註2,這些事件在媒體窺奇、渲染、偏頗報導下,將同志刻劃為:「交友危險,性愛詭異」、「感情極端,分手激烈」、「男同志不管愛滋散播也要雜交嗑藥」。社會對同志不瞭解,這些片段卻緊緊地貼在同志身上,無形傷害仍存在,影響恐怕持續20年。

報上有關男女愛恨恩怨的社會新聞每天一大堆,卻沒有父母擔心自己的孩子當異性戀很辛苦、很危險,倒是常聽到同志父母在負面的同志新聞影響下,為同志子女的安全、健康憂心忡忡,甚至不願意接受孩子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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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發生近兩週後,自由時報記者鄭學庸撰寫特稿,回顧同志長期遭到汙名的歷史。)

同志處境改變 會不會不一樣?

回憶箱屍案很難過,即使過了15年回頭看,想到性愛中失去生命的林同學,震驚中失去兒子的父母,千夫所指、遭判刑的廖,還有同志社群當年面對媒體追殺的無力感,巨大鬱悶感點滴在心頭。

我一直在想,這不幸的事,難道不能避免嗎?如果社會對同志,以及同志的性,可以平常心看待,當事人是不是可以有更好的機會去瞭解、去接觸他們所選性愛方式的安全知識?即使意外發生,當事人是不是可以更有能力去面對問題、處理善後?同志父母是不是可以避免在這種衝擊下,才得知孩子是同志?

 

註1:「讓事件回歸事件,莫倒果為因,污名同性戀」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聯合聲明 http://goo.gl/NXElRL

註2:另外兩大汙名的社會事件為

1998年11月21日發生在台北西門町的「Tattoo墜樓事件」,2004年1月17日發生在台北市「農安趴事件」。

 

 

作者:喀飛
參與同運近20年,關注同志及兒少性權、愛滋人權、老同文化、媒體污名、台灣同運史。曾主編《彩虹熟年巴士》、《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2013全見增修版》。現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性愉悅、性安全與性教育網站「爽歪歪」站長,基本書坊顧問。

台灣同運現場」為酷時代的獨家專欄,於每月第一週、第三週的星期四連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