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運現場:那一夜 常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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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喀飛

1997年7月30日午夜,台北新公園(後改名228紀念公園)關閉後,許多男同志一如以往,轉移到新公園旁、台大醫院舊館前的常德街。

被同志匿稱黑街的這條短短道路,雖然地處台北市中心,卻非交通要道,車流少,夜間有著神秘氣氛。台大醫院舊館的80年老建築,門口氣派的希臘式石柱和階梯,沒有白天川流不息的就診人潮,悶熱夏夜裡,顯得安詳靜謐。夜裡涼風吹來,街上樹影搖曳,4、50位男同志在花臺苗圃間穿梭追逐,延續新公園裡同志的社交活動。

一道刺眼紅光從警車上方閃爍的警示燈照過來,兩輛警車上走出6、7位警察,有穿制服的,也有便衣,還包括一位組長級警官,也有人荷著槍。一群警察圍著街上4、50男同志,要求所有人交出身份證。

警察臨檢同志空間不算新聞,街上男同志對這種場景並不陌生,不只公園,還有男同志酒吧,臨檢是過去警察侮辱同志、壓迫同志空間常見的強勢手段。甚至,從白先勇的長篇小說《孽子》就看得到,同志躲警察的情節早在5、60年代的新公園,就已經不斷上演。昔日公園,警察用各式理由處罰抓到的同志,從奇裝異服、妨害安寧,到妨害風俗。1997年距離台灣解除戒嚴,已經過了十年,舊日戒嚴時期違反人身自由保障的惡法,早已被抨擊而甚少援引,台灣已經是人權意識高漲的社會。沒想到在這一夜,竟然發生如此大動作幾近掃蕩的部署,讓眾人驚訝不已,宛如驚弓之鳥。

警察拿走所有人身份證之後,沒有要歸還的意思,接著要求他們上警車,有些人猶豫不前,則遭到警察用力推擠,一群人被迫帶到警局。在警局裡,警員將所有人的身份證資料一一輸入電腦,這時,傳來很大的聲音:「為什麼要拍照?」眾人目光立刻集中到聲音來源處,看見有人被要求拿著一張紙放胸前,紙上寫著名字和數字,正在被拍照,畫面像電影裡常出現的,犯人被拍攝檔案照的模樣。這一群人發覺不對,開始大聲抗議:「又不是現行犯,為何要拍照?」

抗議聲中,警察才停止拍照,但是在眾人離開警局之前,卻繼續出言威脅:「回去告訴你們的朋友,12:00以前可以到公園,12:00以後就回家。」、「我們就是要用臨檢,讓常德街杜絕,沒有人去。」一位主管級的警官口氣更嚴勵:「這一次不拍,如果下次再被抓到,就採取更嚴勵的手段。」(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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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為「228紀念公園」的「新公園」,是歷史悠久的男同志聚集地。因為地處博愛特區,在捷運營運之前,這裡是台灣極少數到夜間十二點會「打烊」關門的公園,也因為這樣,旁邊的常德街成為新公園打烊後男同志移師聚集處。

那一夜之後,台北市還陸續發生了1998年AG健身房事件、1999年公館Corrners酒吧事件、2000年北投24會館三溫暖事件、2001年Funky酒吧事件,都是警察濫用臨檢權,對同志空間進行次數密集且有濃厚歧視威嚇意味的侵擾。在這之前,並非沒有發生過同志空間遭惡意臨檢之事,但往往因為店家擔心客人有曝光壓力,也不想被社會不友善的人窺探,經營者和被臨檢的同志們,總是採取低調的態度,在當時只能隱忍,未能進行強烈抗議。前面列出的事件,僅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在那幾年,曾經協助處理過的案例。

直到2001年底,大法官會議發佈釋憲535號,對警察臨檢權要求法制化和限縮,濫權臨檢同志空間的事件才漸減少。當年在同志社群引起震撼的常德街事件,距今已過了19年,故事隨著歲月推進,漸漸被遺忘,許多的年輕同志們也不瞭解同志曾經有過的遭遇。

2014年4月11日,318學運剛結束,台北市爆發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社會輿論一面倒支持警察,卻對事件源頭-「中正一分局取消公投盟集會申請,甚至揚言未來都不會准」,完全視而不見。再次翻開台灣同運史,細說歷史故事,常德街事件和AG健身房事件,都是發生在中正一分局轄區的警察侵權事件。台灣同志平權運動史前半段,幾乎可以說,就是在對抗警察的濫權侵擾。

同志空間被惡意臨檢事件,這十多年已經鮮少發生,沒想到台北市Aniki男同志健身中心,從2014年夏天到2015年,遭到警察臨檢高達6、70次,這些宣稱的例行性臨檢,每次都是10人(或更多)警力的大陣仗。執行頻繁臨檢的大同分局宣稱,因為該場所曾查出有客人攜帶違禁藥物。事實上,警方後來的幾十次臨檢,未曾查到過任何違禁藥物,卻仍採取「滅門抄家」式的雷勵手段,而且拒絕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範的流程向店家說明。在同志團體向台北市政府例行召開的「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上提案,要求調查市警局的密集臨檢有濫權之虞,身為警局主管的台北市政府,卻消極地拒絕處理,僅以被投訴機關單方面的說詞回覆敷衍同志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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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男同志無法在現實社會作自己而徘徊暗夜新公園樹叢間的時候,抬頭所見卻是遠處象徵台北繁華的地標「新光大樓」;在「台北101」之前,「新光大樓」是全台灣最高建築。

人身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都是憲法賦予的重要基本人權。對屬於國家機器的警察,同志們必須更關注其執法的程序正義和比例原則。因為,我們都曾經是警察濫權的受害者!

 

註:

本文有關「常德街事件」現場情節的描述,出自於:1997年8月15日同志公民行動陣線「常德街臨檢事件專案小組」所做的「7/30常德街臨檢事件當事人訪談紀錄」。

作者:喀飛
參與同運近20年,關注同志及兒少性權、愛滋人權、老同文化、媒體污名、台灣同運史。曾主編《彩虹熟年巴士》、《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2013全見增修版》。現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性愉悅、性安全與性教育網站「爽歪歪」站長,基本書坊顧問。

台灣同運現場」為酷時代的獨家專欄,於每月第一週、第三週的星期四連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