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觀點:深談查里辛感染愛滋事件
美國好萊塢知名男星,今年50歲的查里辛(Charlie Sheen),這陣子沸沸揚揚的新聞大家應該都知道,就是他在節目承認自己是HIV陽性的事件。不管是他歷經吸毒、性成癮、與男優女優的性愛派對、或是男男毒品趴等等,都引發許多媒體與網友的熱烈討論,這當中有一些觀點我們需要釐清,來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宜慧有些想跟大家分享。
一、他怎麼感染的?
根據媒體報導,他自己說他不能確定,但有媒體明示是因為共用針頭打海洛因,也有媒體暗射是因為縱欲雜交。
結論是,他自己都不知道,我們怎麼可能知道。
而且,他怎麼感染的,好像不關別人的事吧。(除非他感染的原因打破了愛滋病毒傳染的既定途徑,那才跟大家有關係,大家才應該關心。)
二、他知道自己有愛滋,還去禍害別人,真是該死!
這裡有幾個不同層次摻雜,我個人認為:
對性愛趴的參與者,或一夜情之類的對象:我個人認為應該責任自負。不管有沒有金錢交易,那是妳/你自己願意去參加,你願意去,自然有你的理由,想賺錢、想認識名人、想拉關係、想免費hi…,既然是自願的,事後抱怨就沒品了,又沒人逼你一定要去。而且,你在趴裡做些什麼,是你自己要做的。
對於稍有情感基礎或有意發展為長期關係的對象:查里辛事實上有沒有置她們於感染愛滋的風險中,只有她們自己清楚,並且,也與她們自身對愛滋的認知有關係。
有用保險套,當然是一定沒問題;沒用保險套,要看這人的病毒量高低,當然,還有機率問題。其實部分媒體在這裡的報導是正確的,病毒量測不到,這人還是陽性沒錯,但他傳染病毒給別人的可能甚低,看過「藍色小藥丸」這本書的人應該很清楚,作者夫妻是自然受孕產下健康寶寶。
所以,這件事到最後,爭執的是「事先告知」的必要性。我個人認為,如果科學上的必要性已經很低,大家糾結的實際上是「道義責任」,而所謂的道義責任,各有論斷,見仁見智,其中也不乏因對象而異的影響。
三、關於查里辛被勒索:
他因為愛滋而被勒索,這是他自己說的。坦白說,這情形不少,而且,其實並不好處理,只能做災害控制。
他是名人,災害控制的難度更高,他出櫃自己是感染者,實在是不得不吧。
四、關於這波新聞的其他枝節:
無關主旨,不討論。
文:宜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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