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觀點:深談查里辛感染愛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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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好萊塢知名男星,今年50歲的查里辛(Charlie Sheen),這陣子沸沸揚揚的新聞大家應該都知道,就是他在節目承認自己是HIV陽性的事件。不管是他歷經吸毒、性成癮、與男優女優的性愛派對、或是男男毒品趴等等,都引發許多媒體與網友的熱烈討論,這當中有一些觀點我們需要釐清,來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宜慧有些想跟大家分享。

一、他怎麼感染的?

根據媒體報導,他自己說他不能確定,但有媒體明示是因為共用針頭打海洛因,也有媒體暗射是因為縱欲雜交。

結論是,他自己都不知道,我們怎麼可能知道。

而且,他怎麼感染的,好像不關別人的事吧。(除非他感染的原因打破了愛滋病毒傳染的既定途徑,那才跟大家有關係,大家才應該關心。)

 

二、他知道自己有愛滋,還去禍害別人,真是該死!

這裡有幾個不同層次摻雜,我個人認為: 

對性愛趴的參與者,或一夜情之類的對象我個人認為應該責任自負。不管有沒有金錢交易,那是妳/你自己願意去參加,你願意去,自然有你的理由,想賺錢、想認識名人、想拉關係、想免費hi…,既然是自願的,事後抱怨就沒品了,又沒人逼你一定要去。而且,你在趴裡做些什麼,是你自己要做的。

對於稍有情感基礎或有意發展為長期關係的對象查里辛事實上有沒有置她們於感染愛滋的風險中,只有她們自己清楚,並且,也與她們自身對愛滋的認知有關係。

有用保險套,當然是一定沒問題;沒用保險套,要看這人的病毒量高低,當然,還有機率問題。其實部分媒體在這裡的報導是正確的,病毒量測不到,這人還是陽性沒錯,但他傳染病毒給別人的可能甚低,看過「藍色小藥丸」這本書的人應該很清楚,作者夫妻是自然受孕產下健康寶寶。

所以,這件事到最後,爭執的是「事先告知」的必要性。我個人認為,如果科學上的必要性已經很低,大家糾結的實際上是「道義責任」,而所謂的道義責任,各有論斷,見仁見智,其中也不乏因對象而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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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查里辛被勒索:

他因為愛滋而被勒索,這是他自己說的。坦白說,這情形不少,而且,其實並不好處理,只能做災害控制。

他是名人,災害控制的難度更高,他出櫃自己是感染者,實在是不得不吧。

 

四、關於這波新聞的其他枝節:

無關主旨,不討論。

 

文:宜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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