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 塗鴉簿:一樣錯,兩樣情

Screen Shot 2016-01-16 下午6.16.50

我本身因為施用毒品共用針頭而感染HIV,得知這個消息的時間是在93年初進入台中監獄時抽血檢驗到的。當時有關這方面的訊息完全沒有,對於HIV這個名詞也相當陌生,所以得知自己感染的當下,除了晴天霹靂之外,還有烏雲密佈可以形容。無論如何事實還是要去面對,但,如何面對家人,如何向家人解說,而家人是否會接受?是否肯接納我?當家人得知後的心情又如何?

94年出獄後,因為法定傳染病得向衛生所的公衛人員報到,並告知自己的聯絡方式以避免公衛人員找不到人而告知家屬,正當自己心中還是五味雜陳,尚未有心理準備,就到了衛生所表明身份,因為承辦人員請假,結果出來一位代班的小姐,她拿了一張紙要我留下聯絡方式,表示隔天會轉交給負責的公衛人員。我因為剛出獄尚未辦手機,所以就在紙上留下我弟弟的手機號碼,同時註明這是我弟弟的手機,在我未告知我個人手機號碼時,若要聯絡請先確認身份及我的姓名、住址。

隔天下午,我弟弟下班時見到我,竟然以開玩笑的方式指著我說:「哈~哈~哈~愛滋寶寶!」當時我整顆心都下沉了!同時問他怎麼回事,他就說有個自稱公衛人員打他手機,開頭就說:「你知不知道你得愛滋病有多嚴重。」他也聽了一頭霧水,反問怎麼了?公衛人員馬上全盤供出。

當下我非常憤怒的出門用公共電話打給露德協會的一位社工,告訴他這件事也對他表明我為這件事氣的”八竅生煙”,多了一竅是想去放一把火將衛生所給燒了!讓它也冒煙!那位社工勸我不要衝動,他說會先幫我打電話給衛生所,了解一下情況,後來他叫我明天早上再到衛生所一趟。

隔天我到衛生所表明身份,從辦公室出來一位主管對我說:「本人及當事人對這件事感到很抱歉,也將當事人呈報並調離開了!能否請您不要追究?」我想,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對方主管也道歉了,我氣也消了!還好家人知道我雖然感染HIV後還包容我、接納我。

這種烏龍事件發生在我身上,又得到家人的包容與接納算是非常幸運。因為我後來遇到一位感染者,我們相識後成為無所不談的好朋友,而交談當中得知在他身上也發生了同樣的烏龍事件,可是他卻得不到家人的諒解而被趕出家門,當時他已經開始投藥了,而且身體很瘦弱,時常要我載他到醫院掛急診,他也曾向我透露他得不到家人的諒解,想輕生的念頭,我也時常鼓勵他不要想那麼多。

就在我最後一次載他到醫院掛急診時,醫院強制他住院,我才知道他之前有輕生的念頭後就沒有按時服藥,引發多重抗藥性及其他併發症有生命危險。隔天晚上十點多他卻打電話給我,吵著要我去載他,他說不想住院了,我安慰他叫他安心養病,等病情好轉會載他出院,並承諾明天會去探望他。

結果……第二天早上七點我接到醫院的電話,問我是否認識某某某?我說:「認識啊!他是我朋友,有什麼事嗎?」院方向我解釋他凌晨三點病危,經院方急救無效已經過世了!因為無法聯絡家屬,而查他手機最後與我通聯,所以問我是否能聯絡到他的家屬?就在我答應院方掛掉電話的同時流下了友情的眼淚。

這一切的侵權洩漏他人隱私的事,希望社會各階層人士注意,重視這個問題。最後想對天國的好朋友說:「雖然祢過世了!但也許是祢的解脫,有緣的話,無論今生或來世,我還是想和祢作最要好的朋友。」安息吧!

筆者:毋優

此文摘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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