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 塗鴉簿:被遺忘的一角

Screen Shot 2016-01-16 下午6.24.43

人都怕生病,病了就不舒服!小則偏頭痛流鼻水,吃個藥打個針便可再度活蹦亂跳;嚴重一點的住院開刀、大小手術,以目前的醫學技術,也幾乎都可痊癒,然而,有一種疾病卻是在現今的文明社會中,光是聽到就嚇到,讓人想馬上拔腿就跑,立刻逃離現場,那就是……愛滋病!

愛滋病、HIV、AIDS,不管哪一種名稱皆在國人甚至全世界的害怕排行榜佔有一席不敗之地,人人聞之色變。為何大家談及這項疾病都面露懼色?因為目前的醫療技術仍無法完全治癒,只可以控制,但不會好,中標就是等死,而且會傳染!這就是台灣社會普遍對愛滋病的認知,也因為這樣,幾乎整個社會都是避之危恐不及,覺得我們這些染病的人……很髒!

就是這樣的想法和認知,每個落在愛滋病友身上的眼光總是如此銳利,彷彿那一道道充滿鄙視的目光皆化作利箭,毫不留情地就往最敏感的部位進攻,讓人無法直視也不敢直視。無情的蔑視就如同瘋狂刀客,一刀一刀砍的深可見骨。沒有真實體驗過這些鋒利眼神的人絕對無法明白那些散發如此強勁眼力的人們所帶來的殺傷力—對心靈而言。

這樣的歧視,不斷大肆渲染這疾病的可怕及無藥可救,演變的結果就是:「不要靠近!好髒!好噁心!滾開!離我們遠一點!」我相信類似這樣的話語、相似的尷尬處境必是諸位病友或多或少都曾經歷過的,又甚至因為這些不堪的字句而心傷流淚!至少我就曾經歷過那些鬱鬱寡歡,留下許多不公平的淚水……

目前在服刑的我,其實之前曾有申請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由於不想失去自由,就把握機會到地檢署辦理。懷抱著期待的心情站在承辦股書記官的櫃台前,原本書記官就像服務普羅大眾般的為我說明申請的條件及方法,但,就在我說明自己HIV的身份後,書記官的表情就像晴空萬里中,突然天外飛來一顆隕石砸中他的臉似的,兩隻眼睛瞪得都要比牛眼睛大了,「如臨大敵」,我當下默默地在心裡為書記官的心境下了註解。於是,他用飛快的速度戴上口罩,然後一概否定我接下來說的話。

鄙夷的目光先是在我原本就受傷的心補上一箭,對於司法賦予我的權利更是一種剝奪!書記官言明愛滋病患不得申請易服社會勞動,這是多麼大的衝擊啊!傳染途徑以血液、體液交換為主的疾病,一般勞動根本不影響,為何不讓我申請?幸好在前往申請前已先查清楚相關規定,並非舊有法律規定的「不能申請」。本以為當我提出修法的部份書記官就會明白我是有備而來,不會因為「H」的身份而想要隨便敷衍了事,豈知,還是被拒絕了,更被嗆說沒有這條法令。

堂堂政府公家機關人員竟然毫不掩飾自己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樣,且可笑地曝露對「法定傳染病」的錯誤認知,更離譜的是竟想利用大眾對法律不熟悉的弱點公開打壓病友的權利!幸虧檢察官後來幫我填寫資料表示他會幫我處理。這一切不禁讓我感嘆司法單位如此對待感染者,社會又豈會輕易饒了我們。

社會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水平大幅提升,民眾對各種疾病的認識更深,接受度也增加,也愈來愈多人拋棄異樣眼光願意重新接受我們,這是令人振奮的,也希望社會對弱勢族群不要再有鄙視與侵犯的舉動了!每個人都應該被平等對待。

 

筆者:小金將

此文摘自「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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