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新聞:泰國內閣批准《民事伴侶法》同志權益大躍進

據《路透社》報導泰國內閣近日沸沸揚揚批准《民事伴侶法》,且修改法案內容以確保所有性別認同者平等,但是泰國彩虹天空協會(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主席基蒂南(KittinanDaramadhaj)認為,此不過僅允許同性伴侶「結婚」而已,實質意義與異性戀的「婚姻」差得遠。

泰國的「同性婚姻法」民事伴侶法案近日獲內閣批准,承認同志可享與異性婚姻相同關係權利,同時允許雙方伴侶皆為17歲以上、其中一人為泰國公民即可登記結婚,並共享伴侶財產繼承及領養子女等權利,目前仍尚待國會通過。

但基蒂南也表示若法案通過能減輕同志痛苦,也算支持同志社群之人權。自台灣同婚專法通過後,泰國內閣即在2018年12月批准民事伴侶法案初稿,可是當時不受部分同志群體接受,認為法案內容中同性伴侶享有財產分配,卻只佔現今異性婚姻9成之權利,而關於健保教育及家庭組成等權利,也都沒有受到如同異性戀夫妻同等保障,此引發同志如同「二等公民」爭議。現今若泰國同婚合法化,可望成為亞洲第二個保有同婚權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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