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 涂鸦簿:就医的恐惧与两难
2003年发行健保卡之初,与多个社运及爱滋NGO抗争隐私权疑问,因社会压力及歧视,争取到爱滋感染者及精神病患者,不注记在健保卡上。多年后,本以为安然无恙,结果还是被骗了!!
一般小疾病不会去大医院,一定是在家附近就诊,避免不必要的奔波之苦。
然而,2011年夏天,在家附近诊所看个”感冒”,这是很正常又习惯的医疗行为,结果,那一家诊所,医生电脑萤幕会朝着病人,也就是当医生读资料时,病人也可以在一旁观看;那一天,很自然地,我看到电脑直接大辣辣地秀出HIV后天免缺乏症候群的英文及其他疾病。忍住惊慌的心情,医生问我,你是否感染其他疾病?我怎么答? 当时这样的情景,让人难以招架。
依据我的认识,爱滋感染者有权要求医生不要注记相关爱滋就医资料,这是病人的基本权利─隐私,被医院无端及未告知下放入健保卡中,这是违背医病关系。回想那几年我只到某医学院看诊,最有可能注记的就是那里,很想离开那家医院,但我知道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换了另一家,还是会遇到不以病友权益为主的结构性行政疏失。
因此,决定追寻注记原因,也请求权促会协助交涉。每次到某医院我都联系个管师及医生,要求就医隐私权。经过多次沟通,才发现这是医院内部行政问题,注记爱滋是为了方便直接向健保局申请,若是输入代码,担心医院行政人员无法分辨,就无法申请款项。可是,这只是便利医院,但不便利病友,也让病友无端备受就医压力。
因为注记的经验,让我有一种恐惧心理,万一”又”注记了,到诊所看病”又”被发现了,这压力好大。一般就医对我而言变成了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但又要解决病痛,在两难下,感染者要如何生存,我很难想像。
现在,到某医院,医生会使用代码了。
笔者:张维
此文摘自“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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