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新聞:同志情侶分手鬧翻 臉書罵對方「爛貨」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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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緣份盡的時候,處理好的話好聚好散還可以做朋友,處理不好的話也是有可能對簿公堂。根據《自由時報》報導,36歲林姓男與施姓男子兩人本為情侶,原先同居北市萬華區,不料彼此因為生活費該如何負擔而發生爭執鬧的不歡而散,施姓男子最後搬離。

林姓男子竟在個人臉書上張貼前男友照片公審並留言:「這個人住我家,覺得一個月付一萬太誇張於是叫警察告我。」、「就是個爛貨!」「就是這副德性,住別人家不想付半毛錢,然後一個月要給我兩千,當生活費!」等字眼。甚至還加碼罵「施○○先生,貪圖我的錢財,只想開心。」

施姓男子看到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妨害名譽罪嫌將林起訴。台北地檢署勘驗臉書截圖,認為林男雖於個人臉書留言謾罵,但卻將觀看權限設定為「公開」,讓不特定人皆能瀏覽,已對施男名譽造成損害,今依公然侮辱罪嫌、加重誹謗罪嫌將林男起訴。

圖片翻攝自網路 (非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