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新聞:同性婚姻訴訟案 法院將聲請釋憲
同性伴侶陳凌與呂欣潔不服戶政單位駁回結婚登記,打行政訴訟。法官今天鼓勵同志遞交釋憲理由書,再由行政法院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全案緣於去年8月1日七夕情人節的前一天,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為推動婚姻平權,號召邀請30對同性伴侶集體前往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均遭駁回,其中陳凌與呂欣潔等3對伴侶後來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首次開庭。
呂欣潔當庭表示,陳凌是除了家人之外,身邊最重要的人,他們的生活,和一般人的情侶及夫妻無異,日前妹妹去世,在她人生最低潮時,是陳凌陪伴著她,安撫她,希望法官判准讓他們結婚登記,不想被法律排除在外,讓兩人能取得法定伴侶的關係。
陳凌則表示,日前姐姐結婚,參加者沒有人有質疑,只給祝福,她與姐姐的差異,只在於同性戀及異性戀,呂欣潔是除了家人之外,身邊最支持及最了解他的人,希望法律不要剝奪他的權利,給予保障。陳凌與呂欣潔委任律師許秀雯表示,民法規定結婚登記須為異性戀的一男一女,有違反憲法平等權及人格權的疑慮。
中正戶政事務所人員指出,他們是依法行政,且相關判例也都顯示,結婚須為一男一女,請求法官駁回原告之訴。法官畢乃俊庭末表示,兩性平權問題(草案),立法院一直沒下來,現今最好的方法就是釋憲,之前一對男同志曾經打行政訟訴並聲請釋憲,卻因為受外界強力壓力,最後撤回聲請案,本件當事人願意挑戰釋憲並接受輿論壓力,他給予祝福;若要由法院來聲請釋憲,當事人律師須交付理由書,他審酌後,經裁定本件停審,會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本件侯辦。
呂欣潔庭後表示,她除了是婚姻平權訴訟的當事人,也同時是立法委員參選人,她與陳凌會挑戰(釋憲)官司下去,不會放棄。許秀雯表示,婚姻平權法案在立院受阻,立法及行政機關的怠惰失職,讓已經被剝奪平等權利許久的同性伴侶一對一對的站出來,希望透過司法途徑挑戰現行不公平的婚姻制度,台灣從1986年僅祁家威一人單槍匹馬打官司挺身倡議同性婚姻,到現在已成為勢不可擋的集體公民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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